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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5月29日
發文字號:農試所字第1072153278號
主旨:公告本所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苗栗區農業改良場、茶業改良場共同研發之「害蟲天敵昆蟲生產套組技術」非專屬授權案。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智慧財產權審議委員會第144次會議決議。
公告事項:
一、授權技術內容:
(一)害蟲天敵昆蟲生產套組技術(以下簡稱套組技術)(苗栗場、農試所、茶改場)。
(二)個別天敵昆蟲生產技術:基徵草蛉、黃斑粗喙椿象、格氏突闊小蜂(苗栗場)、南方小黑花椿象、東方蚜小蜂、木瓜抑蝨跳小蜂(農試所)、茶蠶黑卵蜂(茶改場)。
二、交付材料:
(一)套組技術:
1、技術文件:提供基徵草蛉、黃斑粗喙椿象、格氏突闊小蜂、南方小黑花椿象、東方蚜小蜂、木瓜抑蝨跳小蜂及茶蠶黑卵蜂等7種天敵昆蟲生產技術,配合7種經濟作物(甜椒、木瓜、番茄、草莓、山苦瓜、杭菊及茶)之綜合性蟲害防治相關技術文件。
2、蟲源提供:
(1)基徵草蛉:每年提供8,000粒卵。
(2)黃斑粗喙椿象:每年提供2,000粒卵。
(3)格氏突闊小蜂:每年提供格氏突闊小蜂及東方果實蠅各10,000隻。
(4)南方小黑花椿象:50,000隻,分5次提供。
(5)東方蚜小蜂:50,000隻,分5次提供。
(6)木瓜抑蝨跳小蜂:每年提供10,000隻。
(7)茶蠶黑卵蜂:提供茶蠶卵塊30個、茶蠶蛹80個、茶蠶黑卵蜂80隻。
(二)個別天敵昆蟲生產技術:
1、技術文件:提供基徵草蛉、黃斑粗喙椿象、格氏突闊小蜂、南方小黑花椿象、東方蚜小蜂、木瓜抑蝨跳小蜂及茶蠶黑卵蜂等7種天敵昆蟲生產技術相關技術文件。
2、蟲源提供:
(1)基徵草蛉:每年提供8,000粒卵。
(2)黃斑粗喙椿象:每年提供2,000粒卵。
(3)格氏突闊小蜂:每年提供格氏突闊小蜂及東方果實蠅各10,000隻。
(4)南方小黑花椿象:屬公司者,50,000隻,分5次提供;屬農會、農業合作社或產銷班,30,000隻,分5次提供;屬農民,3,000隻。
(5)東方蚜小蜂:屬公司者,50,000隻,分5次提供;屬農會、農業合作社或產銷班,30,000隻,分5次提供;屬農民,3,000隻。
(6)木瓜抑蝨跳小蜂:屬公司者,每年提供10,000隻;屬農會、農業合作社或產銷班,10,000隻;屬農民,3,000隻。
(7)茶蠶黑卵蜂:提供茶蠶卵塊30個、茶蠶蛹80個、茶蠶黑卵蜂80隻。
三、技術指導時數:
(一)基徵草蛉、黃斑粗喙椿象、格氏突闊小蜂:套組技術80小時;個別天敵昆蟲:屬公司者為60小時,屬農會、農業合作社或產銷班為40小時,屬農民為20小時。
(二)南方小黑花椿象、東方蚜小蜂、木瓜抑蝨跳小蜂:套組技術60小時;個別天敵昆蟲:屬公司者為60小時,屬農會、農業合作社或產銷班為40小時,屬農民為20小時。
(三)茶蠶黑卵蜂:套組技術80小時;個別天敵昆蟲:屬公司者為60小時,屬農會、農業合作社或產銷班為40小時,屬農民為20小時。
四、授權年限5年。
五、授權金額:套組技術授權金為新臺幣168萬元整(可對外販售);個別天敵昆蟲授權金,屬公司者為30萬元(可對外販售),屬農會、農業合作社或產銷班為20萬元(限自用),屬農民為4萬元(限自用)。(以上均不含5%營業稅)
六、申請資格:農會、農業合作社、產銷班、其他機構團體及自然人等皆可提出申請。
七、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接受申請。
八、提出申請所需文件:
(一)廠商/業者基本資料表(附件一)。
(二)合法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乙份。(如公司登記、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工廠、農場、林場、牧場或養殖漁業登記證影本。)政府機關及自然人免附本款之證明文件。
(三)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影本。
(四)研究計畫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二)。
九、凡符合本案資格之申請廠商,皆可與苗栗區農業改良場、農業試驗所或茶業改良場簽訂合約後,據以實施。
十、本案受理窗口:
(一)套組技術:苗栗場生物防治分場盧美君分場長,聯絡電話:037-991025轉11,傳真:037-993948。
(二)個別天敵昆蟲生產技術:
1、基徵草蛉、黃斑粗喙椿象、格氏突闊小蜂:苗栗場生物防治分場盧美君分場長,聯絡電話:037-991025轉11,傳真:037-993948。
2、南方小黑花椿象、東方蚜小蜂、木瓜抑蝨跳小蜂:農試所楊舜臣專門委員,連絡電話:04-23317201,傳真:04-23336999。
3、茶蠶黑卵蜂:茶改場寧方俞助理研究員,連絡電話:03-4822059轉551,傳真:03-4817511。
十一、所需申請表格及授權契約等資料(附件三),請逕自本公告內容點選下載(網址:https://www.tari.gov.tw)。
資料來源:公告資訊 / 技轉產學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