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轉產學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5月13日
發文字號:農試技字第1082143515號
主旨:公告本所「文心蘭台農7號品種權」調整非專屬技術移轉條件受理申請日期與相關注意事項。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智慧財產權審議會第156次會議決議。
公告事項:
一、原107年7月16日農試所字第1072153315號公告廢止。
二、本所研發之「文心蘭台農7號」品種(品種權字第A02109號)(相關資料如附件一),擬非專屬授權國內農民、種苗業者及從事花卉生產或貿易相關業者,於中華民國臺灣地區(指本國臺、澎、金、馬自由地區)實施。
三、本案授權內容與範圍:
(一)授權內容:「文心蘭台農7號」品種權(農民部份僅授權生產自家蘭園所需之種苗,不得對外銷售種苗)。
(二)交付材料:5吋盆植株20株。
(三)輔導時數:48小時。
四、本案授權期限8年,授權金:(一)農民:新台幣10.5萬元(含5%營業稅);種苗業者、從事花卉生產或貿易相關業者:新台幣15.75萬元(含5%營業稅),於合約生效後15日內一次付清。二者皆不收取衍生利益金。
五、申請業者需檢附:(一)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與申請業者基本資料表:農民(附件二-1)、種苗業者及從事花卉生產或貿易相關業者(附件二-2);(二)合法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農民免附);(三)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等影本(農民免附),向本所提出申請;本技術移轉案為非專屬授權方式,凡符合資格皆可向本所簽訂契約(附件三)後據以實施。
六、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1年內,逾申請期間始提出申請者,本所保有受理與否之決定權。
七、對於授權內容若有疑問,請逕洽本所花卉研究中心蔡助理研究員東明(05-5828217)。相關資訊及附件均登載於本所網站(網址:https://www.tari.gov.tw),請逕行上網查詢或下載表件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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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一:文心蘭台農7號品種簡介--ODF格式
- 附件二-1: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與申請業者基本資料表(農民)--ODF格式
- 附件二-2: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與申請業者基本資料表(業者)--ODF格式
- 附件三:授權契約範本--ODF格式
- 附件一:文心蘭台農7號品種簡介--PDF格式
- 附件二-1: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與申請業者基本資料表(農民)--PDF格式
- 附件二-2: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與申請業者基本資料表(業者)--PDF格式
- 附件三:授權契約範本--PDF格式
- 附件一:文心蘭台農7號品種簡介--WORD格式
- 附件二-1: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與申請業者基本資料表(農民)--WORD格式
- 附件二-2: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與申請業者基本資料表(業者)--WORD格式
- 附件三:授權契約範本--WORD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