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轉產學公告
「抗青枯病雜交茄子根砧品系」專屬授權受理申請日期與相關注意事項
2016-07-15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07月14日
發文字號:農試所字第1052153305號
主旨:公告本所「抗青枯病雜交茄子根砧品系」專屬授權受理申請日期與相關注意事項。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智慧財產權審議會第127次會議決議。
公告事項:
一、本所研發之「抗青枯病雜交茄子根砧品系」相關資料如附件一,擬專屬授權國內登記有案之種苗商等,於中華民國臺灣地區(指本國臺、澎、金、馬自由地區)進行生產與販售。
二、本授權標的與範圍:
(一)授權標的:根砧品系、採種技術(包括採種環境條件建構、父母本栽植數量與密度、整枝管理、母本除雄、父本花粉收集、雜交授粉、病蟲害管理、果實採收與製種及種子乾燥與貯存等技術);
(二)交付材料:父母本各10公克種子;
(三)輔導時數80小時。
三、本案授權期限5年,授權金210萬元(含5%營業稅),於合約生效後15日內一次付清。
四、申請業者需檢附:(一)業者基本資料表(附件二);(二)合法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三)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繳款收據聯等影本;(四)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三)等,向本所提出申請;本技術授權案為專屬授權方式,若有一家以上申請授權時,則採比價方式,由本所於公告截止日後1個月內召開比價會議,以授權金最高價者得標,並與本所簽定契約後據以實施。
五、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1個月內。
六、對於授權內容,若有疑問,請逕洽本所鳳山分所王主任三太(07-7310191#701)。相關資訊及附件均登載於本所網站(網址:http://www.tari.gov.tw),請逕行上網查詢或下載表件應用。
最後異動時間:2016-07-15 17: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