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轉產學公告
「CF核酸快萃液與快萃技術」非專屬授權受理申請日期與相關注意事項
2017-08-22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08月21日
發文字號:農試所字第1062153375號
主旨:公告本所「CF核酸快萃液與快萃技術」非專屬授權受理申請日期與相關注意事項。
依據: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智慧財產權審議會第138次會議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一、本所研發之「CF核酸快萃液與快萃技術」(相關資料如附件一),擬非專屬授權登記有案之公司,於中華民國臺灣地區(指本國臺、澎、金、馬自由地區)實施。
二、本案授權標的與範圍:
(一)授權標的:CF核酸快萃液與快萃技術。
(二)交付材料:CF核酸快萃液配方乙式。
(三)輔導時數:48小時。
三、本案授權期限5年,授權金26.25萬元(含5%營業稅),於合約生效後15日內一次付清;衍生利益金為銷售總額3%。
四、申請業者需檢附:(一)業者基本資料表(附件二);(二)合法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三)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等影本;(四)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附件三)等,向本所提出申請;本技術移轉案為非專屬授權方式,凡符合資格者皆可與本所簽訂契約(附件四)後據以實施。
五、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1年內。
六、對於授權內容,若有疑問,請逕洽本所植物病理組林助理研究員筑蘋(04-23302301#7536)。相關資訊及附件均登載於本所網站(網址:http://www.tari.gov.tw),請逕行上網查詢或下載表件應用。
最後異動時間:2017-08-22 11: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