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轉產學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7月11日
發文字號:農試技字第1082143632號
主旨:公告本所「5種菇類菌種活力恢復培養基配方及配製技術」非專屬授權受理申請日期與相關注意事項。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智慧財產權審議會第158次會議決議。
公告事項:
一、本所研發之「5種菇類菌種活力恢復培養基配方及配製技術」(相關資料如附件一),擬非專屬授權國內菇農及菇類菌種業者,於中華民國臺灣地區(指本國臺、澎、金、馬自由地區)實施。
二、本案授權內容與範圍:
(一)授權內容:5種菇類菌種活力恢復培養基配方及配製技術(包含香菇、金針菇、杏鮑菇、木耳與秀珍菇)。
(二)交付文件:菇類菌種活力恢復培養基製作手冊與菇類菌種活力恢復流程各1式。
(三)輔導時數:8小時。
三、本案授權期限3年,授權金:(一)菇農:每種菇類新台幣10.5萬元(含5%營業稅);(二)菇類菌種業者:1.每種菇類新台幣12.6萬元(含5%營業稅);2.一次授權5種菇類給予優惠價52.5萬元(含5%營業稅),於合約生效後15日內一次付清。二者皆不收取衍生利益金。
四、申請業者需檢附:(一)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與申請業者基本資料表:菇農(附件二-1)、菇類菌種業者(附件二-2);(二)合法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菇農免附);(三)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等影本(菇農免附),向本所提出申請;本技術移轉案為非專屬授權方式,凡符合資格皆可向本所簽訂契約(附件三)後據以實施。
五、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1年內,逾申請期間始提出申請者,本所保有受理與否之決定權。
六、對於授權內容若有疑問,請逕洽本所植物病理組呂助理研究員昀陞04-23317533。相關資訊及附件均登載於本所網站(網址:https://www.tari.gov.tw),請逕行上網查詢或下載表件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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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一:「5種菇類菌種活力恢復培養基配方及配製技術」簡介--ODF格式
- 附件二-1: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與申請業者基本資料表【農民】--ODF格式
- 附件二-2: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與申請業者基本資料表【業者】--ODF格式
- 附件三: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範本--ODF格式
- 附件一:「5種菇類菌種活力恢復培養基配方及配製技術」簡介--WORD格式
- 附件二-1: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與申請業者基本資料表【農民】--WORD格式
- 附件二-2: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與申請業者基本資料表【業者】--WORD格式
- 附件三:技術非專屬授權契約範本--WORD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