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轉產學公告

孤挺花「台農1號-紅粉佳人」與「台農2號-台灣之星」品種權非專屬授權受理申請日期與相關注意事項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8月13日
發文字號:農試技字第1092144830號

主旨:公告本所孤挺花「台農1號-紅粉佳人」與「台農2號-台灣之星」品種權非專屬授權受理申請日期與相關注意事項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智慧財產權審議會第169次會議決議。

公告事項:

一、本所研發之孤挺花「台農1號-紅粉佳人(品種權字第A01529號)」與「台農2號-台灣之星(品種權字第A01530號)」品種權(相關資料如附件一),擬非專屬授權國內種苗業者、法人機構、產銷班、農會、農業合作社及農民,於中華民國臺灣地區(指本國臺、澎、金、馬自由地區)實施。

二、本案授權內容與範圍:

(一)授權內容:孤挺花「台農1號-紅粉佳人」或「台農2號-台灣之星」品種權。
(二)交付材料:「台農1號-紅粉佳人」400顆種球(約直徑6公分以上)、「台農2號-台灣之星」200顆種球(約直徑4公分以上)。
(三)輔導時數:16小時。

三、本案授權期限5年,授權金:(一)種苗業者、法人機構、產銷班、農會、農業合作社授權每1品種新台幣15.75萬元(含5%營業稅);2品種同時授權新台幣26.25萬元(含5%營業稅);(二)農民授權「台農1號-紅粉佳人」新台幣5.25萬元(含5%營業稅);授權「台農2號-台灣之星」新台幣2.1萬元(含5%營業稅),於合約生效後15日內一次付清。皆不收取衍生利益金。

四、申請業者需檢附:(一)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與申請業者基本資料表:種苗業者、法人機構、產銷班、農會、農業合作社(附件二-1);農民(附件二-2);(二)合法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農民免附);(三)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等影本(農民免附),向本所提出申請;本技術移轉案為非專屬授權方式,凡符合資格皆可向本所簽訂契約(附件三)後據以實施。

五、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1年內,逾申請期間始提出申請者,本所保有受理與否之決定權。

六、對於授權內容若有疑問,請逕洽本所花卉研究中心褚助理研究員哲維(05-5828215)。相關資訊及附件均登載於本所網站(網址:https://www.tari.gov.tw),請逕行上網查詢或下載表件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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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二-1: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與申請業者基本資料表【業者】--ODF格式 patent_20200818-1-02-1.odt下載 ODT 檔
  • 附件二-2: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與申請業者基本資料表【農民】--ODF格式 patent_20200818-1-02-2.odt下載 ODT 檔
  • 附件三:植物品種非專屬授權契約--ODF格式 patent_20200818-1-03.odt下載 ODT 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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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二-1: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與申請業者基本資料表【業者】--WORD格式 patent_20200818-1-02-1.docx下載 Word 檔
  • 附件二-2:技術移轉(授權)意願書與申請業者基本資料表【農民】--WORD格式 patent_20200818-1-02-2.docx下載 Word 檔
  • 附件三:植物品種非專屬授權契約--WORD格式 patent_20200818-1-03.doc下載 Word 檔
最後異動時間:2020-08-18 1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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