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益事項

有關公務人員如為撫育未滿3歲子女,重申得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減少工作時間
公務人員為性別工作平等法之適用對象,爰現行公務人員如確有撫育未滿3歲子女之需要,得向服務機關申請每天減少工作時間1小時,服務機關不得拒絕,且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相關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至有關俸給如何扣除部分,應依銓敘部95年6月14日部法一字第0952643849號書函規定辦理(即以其當月全月俸給總額除以該月全月之日數計算出當月「日薪」,再以其當月日薪除以上班時數8小時,計算出當月「時薪」後,乘以當月所減少之工作總時數而扣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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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異動時間:2018-09-12 12: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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