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教福利
行政院函知「軍公教人員兼職費支給要點」自107年9月1日停止適用
配合行政院107年8月30日院授人給字第1070050317號函訂頒「軍公教人員兼職費支給表」,並自107年9月1日生效,旨揭要點自同日停止適用。行政院61年8月22日台61人政肆字第22317號函、原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歷次函釋已納入本支給表內容、或與本支給表未合部分,以及函釋所涉機關或業務已裁撤或停辦者,均自107年9月1日停止適用。
最後異動時間:2018-09-19 15:4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