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問答

(支出憑證審核)機關同仁購買公有財物,以個人會員卡紅利點數或優惠券折抵應給付之價款,其取得之統一發票應以折扣前或折扣後金額辦理報支?
A:
一、財政部 75 年 4 月 28 日台財稅第 7541444 號函略以,營業人於銷售貨物或勞務開立統一發票時,已確定給予買受人折讓者,得按原售價開立統一發票,另在發票備註欄註明折讓金額,銷售額合計欄按實收金額(折讓後金額)填列。又政府支出憑證處理要點第 2 點規定略以,各機關支付款項,應取得證明支付事實之收據、統一發票等支出憑證。
二、依上開規定,機關員工購買公有財物時,如使用會員卡紅利點數或優惠券,廠商銷售額係為原售價扣減紅利點數或優惠券後價金,亦為員工實際支付廠商之金額,爰應以統一發票所載折扣後金額辦理報支事宜。
最後異動時間:2020-12-25 11: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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