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訊息

「訊息分享」本分所為保障勞動派遣勞工基本權益,提供相關申訴管道供參閱
派遣勞工申訴管道
本分所運用勞動派遣勞工應有基本權益保障、申訴受理單位及流程: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1年11月21日總處組字第1010059977號函辦理。
二、基本權利:派遣事業單位應對勞工依法支付薪資、投保勞工保險、健保及提撥勞退準備金並依據勞動基準法等相關法規保障派遣勞工權益。
三、申訴受理單位:派遣事業單位如有違反勞動基準法等勞動法令,損害勞工權利時,或派遣勞工如遭受本分所所屬人員性騷擾時,得向本分所總務課提出申訴,或逕向高雄市勞工局提出申訴。
四、提出申訴方式及流程:
  ⑴派遣事業單位如有違反勞動基準法等勞動法令,損害勞工權利時,派遣勞工得以口頭或書面方式向本分所總務課提出申訴,本分所即派員訪查派遣勞工及瞭解派遣事業單位是否有確實履行契約規範內容。如有違反即依合約內容予以罰款,如情況嚴重者即報請主管機關(高雄市勞工局)依法辦理。
  ⑵派遣勞工如遭受本分所所屬人員性騷擾時,得以口頭或書面方式向本分所總務課提出申訴,本分所即派員與廠商共同調查。
五、本分所申訴電話:07-7310191分機110
  高雄市勞工局申訴專線:07-8133980
最後異動時間:2014-11-03 1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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