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簡介
本所所長室設置專門委員一人,秘書室業務職掌分五部分:
- 事務部分依法辦理本所各項物品採購、廳舍管理維護、消防編組檢查、防護團及防空疏散、工友與勞動派遣管理、車輛管理 、公共關係等業務。
- 保管部分依法辦理本所財產與物品管理、宿舍管理等業務。
- 文書部分依法辦理本所文書處理、印信製發及典守、收發文、文件交繕、檔案管理等業務。
- 出納部分依法辦理本所各項現金收支登記、現金有價價券之保管、國庫取存及支撥款項、匯兌款項之處理、薪津及各項補助款之發放、稅款及保險費等之代扣繳等業務。
- 研考部分依法辦理本所各項計畫管制與考核、公文檢核、為民服務實施計畫、出國報告書之繳交與列管追蹤等業務。
最後異動時間:2021-11-16 13:5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