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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農業試驗分所 水稻田間溼穀招標公告

嘉義農業試驗分所變賣財物投標須知
財物名稱及數量:水稻田間濕穀約17,685公斤(實際重量以過磅為準)(案號1121131)
一、標售底價(每公斤13.46元)及得標後應繳交保證金(20,000元)。
二、稻穀樣品:請投標人於本分所上班時間內逕洽本分所溪口農場(嘉義縣溪口鄉妙崙村下崙1-20號)廖大經先生,電話05-2753180。
三、投標廠商資格:凡經營糧食業務有糧商登記在案者。
四、領取投標文件:(請自行估算郵件往返所需時間)
(一)郵寄者:即日起至截標日止,寫明財物名稱,附回郵信封(信封上先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回信郵資),以掛號信寄本分所秘書室索取。
(二)親自領取:即日起至截標日止,於上班時間向本分所秘書室免費索取。
(三)上網下載資料:即日起至截標日止自行至農業部農業試驗所網站(https://www. tari.gov.tw)/嘉義分所/最新消息下載投標相關資料。
五、截止收件時間:112年12月04日(一)下午2時30分止。
(一)郵寄收件:投標文件,請以書面密封後,以掛號寄達本分所秘書室(嘉義市民權路2號),逾時視為無效標。
(二)現場投標:投標文件,請以書面密封後送至本分所秘書室(嘉義市民權路2號),逾時視為無效標。
六、開標時間、地點:
民國112年12月04日(一)下午3時整於本分所行政大樓二樓會議室開標,投標廠商有無派員出席其投標單均屬有效。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二個工作天開標。
七、保證金:
(一)保證金新台幣貳萬元,得標廠商應當場繳交。得標廠商當日未到場者,應於得標次日將保證金匯入本分所指定帳戶;並於匯款當日下午5:30分前將匯款收據傳真至本分所,否則以棄標論,本分所得洽次得標人按最高標價辦理取貨繳款事宜。
(二)保證金得抵繳貨款或取貨付款後檢附收據依行政程序無息退還。
(三)得標廠商應於取貨前預繳貨款,以每公斤得標價乘以初估重量之八成計算;取貨當日再依實際秤重數量計價多退少補,多繳貨款或保證金依行政程序無息退還。
八、投標方式:
(一)投標廠商應將資格審查表、廠商資格文件、標單、投標廠商聲明書等蓋章後裝入標封內,並密封妥當,以掛號信郵遞寄達或於投標截止時間前現場投標。
(二)標單單價應以中文大寫填明,並於末尾加「整」或「正」。
九、決標原則:
(一)採單價報價。以超出底價以上之最高標價者得標。總價則以實際過磅重量數乘以每公斤單價為準。
(二)開標結果以在本分所核定底價以上之最高標價者得標,次高標價者為次得標人,如最高標價有二標以上相同時,應當場由主持人比加價決定得標人及次得標人,次高標價者有二標以上相同時,比照辦理。倘得標人放棄得標或未依限辦理提貨繳款手續,則通知次得標人於約定期限內按最高標價辦理取貨繳款手續。如公開標售一次而未標脫者,本分所得以原標售底價或降一成重新標售。
十、採收(取貨)日期及地點:決標次日起5日內在本分所溪口農場自行採收過磅繳款(遇雨天則順延採收),運費及過磅費等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實際採收日期須與本分所相關單位確認;得標廠商須待試驗單位取樣完畢,始得採收】
十一、得標廠商應於過磅後即以現金或即期銀行本票辦理貨款結清手續(履約保證金得抵繳貨款)。
十二、違約罰則:得標廠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沒收其所繳之全部保證金:
(一)得標廠商放棄得標者。
(二)得標廠商未依期限辦理取貨繳款手續。
十三、停止標售一部或全部標的物時,由主持人於開標當場宣布,投標人不得異議。
十四、本投標須知未列事項,得於開標時當場補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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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21131-標封封面 1121131-標封封面.docx下載 Word 檔
  • 1121131標單 1121131標單.docx下載 Word 檔
最後異動時間:2023-11-27 17: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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