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轉公告
公告本所「叢枝菌根菌Funneliformis mosseae 菌種量產技 術」第2次非專屬授權受理申請日期與相關注意事項
2026-01-09
主旨:公告本所「叢枝菌根菌Funneliformis mosseae 菌種量產技術」第2次非專屬授權受理申請日期與相關注意事項。
依據:農業部農業智慧財產權審議會第26次會議決議。
公告事項:
一、本所改制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試驗所106年12月5日農試所字第1062153434號公告廢止。
二、本所研發之「叢枝菌根菌Funneliformis mosseae菌種量產技術」(技術簡介如附件),擬以非專屬授權方式徵求國內業者:
(一)授權對象:我國之肥料業者(若涉及肥料製造、輸入或販賣需依肥料管理法規定辦理)。
(二)授權生產及製造地區限我國管轄區域內;以本技術生產之「叢枝菌根菌Funneliformis mosseae微生物肥料」銷售地區限我國管轄區域內。
(三)授權期限:5年。
(四)授權金及權利金收取如下:
1、授權金:於合約生效後15日內一次付清。
(1)新 承 接 業 者 : 新 台 幣 55.65 萬 元 ( 含 5% 營 業 稅 ) 。
(2)延續授權業者:新台幣10.5萬元(含5%營業稅)。
2、權利金:均不收取。
三、本案授權內容:
(一)授權標的:叢枝菌根菌Funneliformis mosseae菌種量產技術。
(二)交付材料:
1、新承接業者:叢枝菌根菌菌土1公斤(孢子密度100spores/g以上)、技術手冊1份。
2、延續授權業者:叢枝菌根菌菌土1公斤(孢子密度100spores/g以上)。
(三)輔導時數:
1、新承接業者:24小時。
2、延續授權業者:無。
四、有意願者,請檢附下列文件向本所提出申請:
(一)技術授權意願書(請逕至本所網站下載)。
(二)合法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三)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等影本。
(四)成立1年內之業者免附第(三)項所需文件。
五、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1年內,逾申請期間始提出申請者,
本所保有受理與否之決定權。
六、本授權案為非專屬授權,凡符合資格者可向本所提出,經本所審查通過及簽訂授權契約後據以實施。
七、所需申請表格及相關資料,請逕至本所網站(網址:https://www.tari.gov.tw),點選「公告資訊/技轉公告」區查詢下載。
對於授權內容若有疑問,請逕洽本所農業化學組林副研究員素貞(電話:04-23317422)。
最後異動時間:2026-01-13 14:5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