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額:正取人數1名;另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
二、報名期限自114年10月13日起至同年10月27日止(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三、甄選相關資訊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