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轉產學公告
「火鶴花台農7號(新貴粉)品種」非專屬授權受理申請日期與相關注意事項
2016-05-23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05月19日
發文字號:農試所字第1052153284號
主旨:公告本所「火鶴花台農7號(新貴粉)品種」非專屬授權受理申請日期與相關注意事項。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智慧財產權審議會第126次會議決議。
公告事項:
一、本所研發之「火鶴花台農7號(新貴粉)品種(品種權字第A01356號)相關資料如附件一」,擬非專屬授權國內個別栽培業者、產銷班及登記有案之種苗商或貿易商於中華民國臺灣地區(指本國臺、澎、金、馬自由地區)進行生產與販售。
二、本授權標的與範圍:
(一)授權標的:火鶴花台農7號品種權;
(二)交付材料:火鶴花台農7號(新貴粉)品種組培瓶苗30瓶;
(三)輔導時數20小時。
三、本案授權期限7年,授權金:個別栽培業者 3.15萬元(含5%營業稅);產銷班、貿易商及種苗商12.6萬元(含5%營業稅),於約生效後15日內一次付清。
四、申請業者需檢附:(一)業者基本資料表:產銷班、種苗商或貿易商(附件二-1)、個別栽培業者(附件二-2);(二)合法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個別栽培業者免付);(三)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繳款收據聯等影本(個別栽培業者免付);(四)成果技術移轉意願書:產銷班、種苗商或貿易商(附件三-1)個別栽培業者(附件三-2)等,向本所提出申請;本技術移轉案為非專屬授權方式,凡符合資格者皆可與本所簽訂合約(附件四)後據以實施。
五、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1年內。
六、對於授權內容,若有疑問,請逕洽本所花卉研究中心莊主任耿彰(05-5828212)。相關資訊及附件均登載於本所網站(網址:http://www.tari.gov.tw),請逕行上網查詢或下載表件應用。
最後異動時間:2016-05-23 13:2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