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轉產學公告

「活力晶凍運動補充品配方」非專屬授權受理申請日期與相關注意事項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07月29日
發文字號:農試所字第1052153315號

主旨:公告本所「活力晶凍運動補充品配方」非專屬授權受理申請日期與相關注意事項。

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智慧財產權審議會第128次會議決議。

公告事項:

一、本所研發之「活力晶凍運動補充品配方」(相關資料如附件一),擬非專屬授權國內之農民團體及登記有案之公司,於中華民國臺灣地區(指本國臺、澎、金、馬自由地區)實施。

二、本案授權內容:

(一)授權標的:菇類胺基酸配方;
(二)輔導時數:32小時。

三、本案授權期限5年,授權金為新台幣21萬元(含5%營業稅),於合約生效後15日內一次付清。

四、申請業者需檢附:(一)業者基本資料表(附件二);(二)合法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三)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最近一期之繳款收據聯等影本;(四)技術移轉意願書(附件三)等,向本所提出申請;本技術移轉案為非專屬授權方式,凡符合資格者皆可與本所簽訂合約(附件四)後據以實施。

五、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1年內

六、對於授權內容若有疑問,請逕洽本所鳳山分所楊主任淑惠 (07-7310191#408)。相關資訊及附件均登載於本所網站(網址:http://www.tari.gov.tw),請逕行上網查詢或下載表件應用。

  • 檔案下載
  • 附件一:活力晶凍運動補充品配方簡介--ODF格式 patent_20160729-2-01.odt下載 ODT 檔
  • 附件一:活力晶凍運動補充品配方簡介--PDF格式 patent_20160729-2-01.pdf下載 Pdf 檔
  • 附件一:活力晶凍運動補充品配方簡介--WORD格式 patent_20160729-2-01.doc下載 Word 檔
最後異動時間:2016-07-29 17:26:00
  • 回上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