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簡介

本政風室依據「政風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掌理事項如下:
一、本所廉政之宣導及社會參與。
二、本所廉政興革建議、預防措施之擬訂、推動及執行。
三、本所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利益衝突迴避及廉政倫理相關業務。
四、本所貪瀆與不法事項之處理。
五、本所對於具有貪瀆風險業務之清查。
六、本所公務機密維護之處理及協調。
七、本所機關安全維護之處理及協調。
八、本所其他有關政風事項。
 

最後異動時間:2023-08-01 07: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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